2018年,镇康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中央、省、市、县精准扶贫决策部署,以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拓宽诉求渠道,保障群众监督有效发挥。通过在村(社区)公开栏粘贴《临沧市纪检监察机关至全市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群众的公开信》、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向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临沧市“廉洁扶贫”监督卡》,在“清廉镇康”微信公众号开通“廉洁扶贫”一键举报平台,恢复县、乡两级纪委信访接待日同步接访制度,设立8个诉求中心、74个诉求站和82个诉求信箱,充分利用省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畅通了基层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健全联动机制,督促行业部门履职尽责。通过健全脱贫攻坚“五项工作机制”,督促县扶贫、财政、住建等涉及扶贫领域责任落实、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部门(单位)再次开展全面自检自查和更新扶贫工作责任清单、扶贫项目清单、扶贫资金清单,使行业部门(单位)自觉履行行业监督责任。
强化监督检查,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监督。通过优化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职能发挥,配合上级督查组,联合审计、扶贫等相关部门,把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列入巡察的主要内容,每月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等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检查,实现了全县扶贫领域监督全覆盖。
从严执纪问责,强化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工作不实、效率不高、失职失责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谈话,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强化扶贫领域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对胆敢向扶贫资金“动奶酪”的腐败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等严重作风问题严惩不贷。2018年因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约谈38人次,问责处理15个单位、51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同时,在“清廉镇康”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杨国富)